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4-06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或“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62.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846.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3,596.9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59,573.12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30,659.78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115.21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2,483.08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5,449.90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超募资金 11,315.81
合计 153,596.90
注1:2022年8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将“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新星工业园变更至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西路以南沿涌路旁,同时使用超募资金11,315.81万元增加“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由19,115.21万元增加至30,940.99万元。本项目剩余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注2: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70.73万元增加“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投资额,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主要为设备投资,调整后的“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60,143.85万元。
注3: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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