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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微电”或“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银河微电本次拟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0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5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8,598,113.21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401,886.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0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拟投入前次超募资金
1 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 45,361.57 40,000.00 4,894.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5,361.57 50,000.00 4,894.00
注:2021年11月10日及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建设及购买设备的议案》,同意使 用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4,894.00万元,用于采购公司“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所 需的部分光刻机、减薄机、划片机、装片机等设备。即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的投资 资金主要由可转债募集资金及前次超募资金构成,不足部分再由公司自筹。
公司的募投项目正按照既定计划积极推进,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 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 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
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 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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