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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5 15:31:17 股吧网页版
伟创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伟创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
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9,357,77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88,549,809.6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863,002.66 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3,686,806.98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 信会
师报字[2023]第 ZI10628 号)。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含 4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 含 5.5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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