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2 18:21:34 股吧网页版
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市值信号,综合运用
多种科学、合规的价值经营方式和手段,以达到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优化的一种战略管理行为。其中价值创造是市值管理的基础,价值经营是市值管理的关键,价值实现是市值管理的目的。市值管理就是要使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经营最妙化、价值实现最优化,最终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的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只要上市公司持续经
营,就要持续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值管理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战略规划、完善公司治理、改进
经营管理、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以及通过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推进的原则,系统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

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需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三)规范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四)常态性原则

上市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化、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办公室牵头执行,公司各职能
部门积极配合。

第七条 董事会参与公司市值管理战略规划和对落实市值战略进行监督。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资本市场沟通、舆情监测、定期市值表现跟
踪分析,以及合法合规做好对外信息的发布。

第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及投资管理部负责资本运作的合规、有效开展,公司
财务管理部积极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研发、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与计划

第一节 资本运作

第十条 通过收购优质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
升。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新兴产业战略,通过制定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兼并收购,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
务覆盖范围,攫取关键技术和市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和内在价值。

第十一条 必要时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质量与资源配置效率最
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公司应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实现破立并举,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实现资产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

第十二条 积极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充实公司资本金,满足公司产业布局
中必要投资的资金需求;扩张公司业务,提升竞争力,增强创利能力,实现公司市值有效率的增长。

第二节 权益管理

第十三条 审慎考虑引入长期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发挥双方战略协
同优势或潜在价值,与公司长远发展产生协同效应和“化学反应”,弥补公司发展短板、充实资金实力,完善产业链布局,加速创新业务转型,精益公司治理,助力稳定市场表现。

第十四条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
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的内在价值,尽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