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12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 2024/12/4
预计回购金额 2,500 万元~5,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30.12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830,014 股~1,660,026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9%~0.7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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