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07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1451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1-281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问题 1 关于聚醚醚酮产品及细分行业格局 1-29
问题 2 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29-49
问题 4 关于技术 来源及研发能力 49-57
问题 5 关于主要客户 57-83
问题 6 关于贸易商和经销商模式 83-95
问题 7 关于采购与供应商 95-108
问题 8 关于收入 108-134
问题 9 关于成本及毛利率 134-155
问题 10 关于研发费用 155-168
问题 11 关于应收款项 169-191
问题 12 关于存货 191-215
问题 13 关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215-231
问题 14 关于无形资产 231-253
问题 15 关于货币资金及现金流量 253-265
问题 16 关于前次申报与信息披露 265-277
问题 18 关于其他 278-28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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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反 馈 意 见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2] 001451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2]44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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