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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8 17:43:00 股吧网页版
唯赛勃: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7,134,073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17,134,07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7月 29日(因解除限售日期 2024年 7月
28 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 2024 年 7 月 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
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唯赛勃”或“上海唯赛勃”)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43,438,6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
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173,754,389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35,294,22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38,460,16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 117,134,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1%,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7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因解除限售日期 2024 年 7 月 28 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
期顺延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1、控股股东唯赛勃环保材料控股有限公司及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华加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4)如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承诺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价,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

(5)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7)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本企业同意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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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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