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6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869,6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09%;赣州瑞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48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27%;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73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532%。瑞和投资、瑞智投资、瑞岚投资均系由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83,0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1068%。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
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资金需求,公司股东瑞和投资、瑞智投资、瑞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567,85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3.0000%。其中,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且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该三名股东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实施,且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该三名股东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瑞和投资、瑞智投资、瑞岚投资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
私募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
策,因其投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减持比例遵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
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可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受让的股份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
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
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股东瑞和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智投资、瑞岚
投资出具的《关于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瑞智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赣州瑞和股权投资合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 取 得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股东 3,869,652 4.5209% 3,869,652 股
赣州瑞智股权投资合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 取 得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股东 1,483,100 1.7327% 1,483,100 股
萍乡瑞岚股权投资合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 取 得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股东 730,300 0.8532% 730,3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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