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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3 18:39:10 股吧网页版
科思科技:关于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思科技”或“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控制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控股子公司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芯思通”)芯片业务的快速发展,并基于深圳市众智汇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汇芯”)、深圳市众智汇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汇盛”)尚未对高芯思通全部实缴完毕的基本情况,众智汇芯、众智汇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高芯思通进行减资,并对应缩减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不涉及向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及高芯思通股东退回出资的情况。众智汇芯的认缴出资额拟由 5,000 万元减至 1,600 万元,众智汇盛的认缴出资额
拟由 2,500 万元减至 800 万元。同时,高芯思通对应减资 5,100 万元,其注册资
本拟由 50,000 万元减至 44,900 万元。减资完成后,科思科技直接持有高芯思通94.65%股权,众智汇芯、众智汇盛合计持有高芯思通 5.35%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规定,鉴于众智汇芯的有限合伙人马显卿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科芯智泓与马显卿先生拟共同缩减对众智汇芯认缴出资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公司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减资事项概述

高芯思通是科思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截至目前,高芯思通注册资本 50,000万元,科思科技直接持有其 85%的股权,众智汇芯、众智汇盛合计持有高芯思通1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芯智泓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芯智泓”)为众智汇芯和众智汇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控制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控股子公司高芯思通芯片业务的快速发展,并基于众智汇芯、众智汇盛尚未对高芯思通全部实缴完毕的基本情况,众智汇芯、众智汇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高芯思通进行减资,并对应缩减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本次减资是减少其认缴但未实缴部分,不涉及向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及高芯思通股东退回出资的情况。高
芯思通减资 5,100 万元,其注册资本拟由 50,000 万元减至 44,900 万元。同时,
众智汇芯的认缴出资额拟由 5,000 万元减至 1,600 万元,众智汇盛的认缴出资额
拟由 2,500 万元减至 800 万元。减资完成后,科思科技将直接持有高芯思通 94.65%
股权,众智汇芯、众智汇盛将合计持有 5.35%股权。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规定,鉴于众智汇芯的有限合伙人马显卿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科芯智泓与马显卿先生拟共同缩减对众智汇芯认缴出资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除此之外,公司过去连续 12 个月内与上述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此类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马显卿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为公司副总经理、无线通信研发中心总经理及高芯思通副总经理,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查询,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马显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马显卿先生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构成关联关系。

三、 本次减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高芯思通

1、企业名称:深圳高芯思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6518464

3、公司法人:刘建德

4、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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