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41 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27.4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223.4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155.64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9,067.7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176.7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5,891.04
项目投入 B1 24,563.6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70.40
项目投入 C1 1,981.3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19.4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26,545.04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89.8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135.8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135.83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与建设银行罗湖支行、2021
年 7 月 12 日与民生银行桃园支行、2021 年 7 月 12 日与招商银行四海支行、2021 年 7 月
12 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2021 年 10 月 13 日与招商银行广州万博支行、2021 年 10 月 13
日与招商银行武汉雄楚支行、2021 年 11 月 1 日建设银行北京永安支行、2021 年 10 月 15
日与招行上海虹桥天地支行、2021 年 10 月 14 日与招行西安朝阳门支行签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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