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倍轻松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支付方式确认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2,234,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3,323,585.91 元后,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14.0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全部到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3-43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 49,673.10 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万元) 集资金(万元) 集资金(万元)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7,862.02 27,862.02 15,089.96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801.08 8,801.08 8,801.08
3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10.00 5,010.00 4,0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合 计 49,673.10 49,673.10 35,891.04
三、公司募投项目办公楼租金涉及用一般户支付方式的具体原因及操作流程
公司有租赁办公楼用于募投项目之研发建设项目,每月租金 171,902.40 元。公司此租赁原则上应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租赁方采取每月自动划扣的模式收取租金,募集资金账户因无法自动划扣租金,因此公司提供非募集资金账户的一般户作为租赁方收取租金的自动划扣租金账户。由一般户每月自动划扣171,902.40 元至租赁方账户以支付每月租金,再由募集资金账户将等额171,902.40 元划至一般户;或者先由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171,902.40 元至一般户,再由一般户自动划扣 171,902.40 元至租赁方账户。截至本次董事会审核日,通过
上述方式支付租金时间为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10 月,共计支付 10 次,租金合
计 1,719,024.00 元。
此外,公司经多次与租赁方协调,自 2024 年 11 月起,该办公楼租金不再按
上述方式支付,变更为直接通过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四、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通过上述支付方式有利于公司切实保障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及时支付,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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