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8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1]230Z061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1]230Z061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下发的上证科审(审核)[2021]50 号《关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本报告中的报告期覆盖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度。
本回复所用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
《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8. 关于主要客户...... 3
问题 9. 关于采购及供应商...... 39
问题 10. 关于劳务外包...... 66
问题 14. 关于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74
问题 15. 关于会计政策...... 79
问题 16. 关于收入波动分析...... 88
问题 17. 关于成本及毛利率...... 100
问题 18. 关于销售费用...... 122
问题 19. 关于研发费用...... 126
问题 21. 关于应收账款...... 137
问题 22. 关于存货...... 150
问题 24.关于分红...... 164
问题 27. 关于新三板挂牌及前次 IPO 申报...... 166
二、关于发行人业务
问题 8. 关于主要客户
8.1 按应用领域分类的客户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1)在通信领域,公司主要服务于中兴通讯、爱立信、诺基亚、三星等移动通信主设备商以及 KMW 集团、康普等知名电子制造服务商和专业连接器生产商;汽车领域主要服务于美国 T 公司、戴姆勒、蔚来汽车、上汽集团、一汽集团、东风汽车、长安汽车等车企以及 H 公司、宁德时代等“三电”企业;(2)2019 年起,发行人主要客户较 2017 年、2018 年发生较大变动。
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属于同一集团的,请在附注中披露同一集团下的公司名称。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在移动通信、新能源汽车、其他领域的前五大客户名称、销售金额、销售内容和客户基本情况,客户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及股权结构、销售规模(如有)、与发行人开始合作时间、获取订单的方式、是否为最终使用方,如非最终使用方,说明相关产品最终使用方情况;(2)发行人与前述客户的定价模式、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信用期;(3)上述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4)报告期内开拓客户、取得订单的主要方式;(5)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变动较大、较前次申报也变动较大的原因,发行人主要业务和未来发展方向是否发生重大变化;(6)结合在手订单 情况,维护客户稳定性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公司外部竞争情况、内部核心竞争力,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7)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对应销售合同中关于运输、签收、检验、验收、对账、质保、退货等相关约定,并提供前五大客户的主要合同及订单信息;(8)结合前五大客户情况,说明发行人有关服务企业的论述是否正确,如非服务于上述知名客户,请修改相关信息披露内容;(9)发行人是否存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