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0771 证券简称:华灿电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售后
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保
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0
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1、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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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
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3)年 12 月 31 日和(2023)年半度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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