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05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0775 证券简称:吉华材料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175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6月2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职工代表秦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40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4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名胡春钧、彭珠明、刘海龙为公司核心员工。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
公告编号:2022-024
年6月27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核心员工认定的异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认为,被提名核心员工符合公司核心员工的认定标准,同意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本议案最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法有效。
(一)《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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