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0775 证券简称:吉华材料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 1755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21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许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截止 2023 年 4 月 15 日已经届满,第三届监事会依照
相关规定继续履职。公司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作,提名许锋、胡兴旭为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第三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上述监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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