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0775 证券简称:吉华材料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
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年 4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杨泉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15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海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8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8.3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周静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徐晓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许锋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3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公告编号:2024-003
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选举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为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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