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830778 证券简称:博思堂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具体如下:
1、拟对全资子公司昆明博思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元减至 50 万元;
2、拟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博思堂广告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元减至 50 万元;
3、拟对全资子公司沈阳博思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元减至 50 万元;
4、拟对全资子公司大连博思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元减至 50 万元;
5、拟对全资子公司西安博思堂广告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元减至 30 万元;
6、拟对全资子公司青岛市博思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元减至 20 万元;
7、拟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博思堂龙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元减至 20 万元;
8、拟对全资子公司兰州博思堂龙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元减至 20 万元;
9、拟对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博思堂广告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元减至 20 万元;
10、拟对全资子公司海口博思堂龙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100 万元减至 20 万元;
11、拟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博思堂公关策划有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原 500 万元减至 1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系对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减资,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仅出资额发生变化。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减资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减资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减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昆明博思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同德广场 A6 地块写字楼 2202-1 号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象设计;企业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王荫
控股股东: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郑迎九、龚婕
关联关系:系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合肥市博思堂广告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与万岗路交口金中环广场 C 座 809 室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平面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郑迎九
控股股东: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郑迎九、龚婕
关联关系:系深圳市博思堂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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