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4-034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董事暨总经理提议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分红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守信重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吴伟先生、董事暨总经理叶文杰先生提议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分红。
公司将持续评估 2024 年度“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吴伟先生、董事暨总
经理叶文杰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分红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提议情况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吴伟先生、董事暨总经理叶文杰先生提议: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分红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建议以现金方式分配的金额不低于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0%。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吴伟先生、叶文杰先生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 2024 年度“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
特此公告。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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