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83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4-041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市蓝电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8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 5 月 2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207 号),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月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 1,07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26.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4,62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3,323,358.49 元。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
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23〕10-5 号《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长江保荐、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84,620,000.00
减:承销保荐费 17,050,349.05
减:其他发行费用(注) 4,104,783.00
加:利息收入 6,104,558.90
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金额 10,857,362.67
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 1,064,764.95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57,647,299.23
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其他发行费用中律师费用尚未支付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416230100100046029 11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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