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6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0781 证券简称:精鹰传媒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广东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汾江南路 235 号依云国际
财富中 1 座精鹰传媒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5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
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章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韩成淼、莫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9
鉴于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将公司名称由现在的“广东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变更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公司变更后,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公司变更后,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1.议案内容:
拟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修改第一条
原条款为: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改第三条
原条款为:
公告编号:2024-009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修改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精鹰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名称变更相关
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