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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8 15:44:45 股吧网页版
精鹰传媒: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8


证券代码:830781 证券简称:精鹰传媒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广东精鹰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广东精鹰传媒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并购广州和光同尘新传媒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议案(以下简称“和光同尘”),公司拟以人民币 127.20万元并购和光同尘 6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和光同尘 60%的股权。以上购买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购买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未参与和光同尘经营管理,故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公司拟将持有的和光同尘 60%的股权转让给尹格,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789,000.0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3)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4)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12 个月内公司出售了控股子公司广州和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花开朵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与标的资产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人民
币 117,668,490.00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1,722,823.23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光同尘总资产账面金额为 7,998,814.63 元、广州和象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总 资 产 2,023,914.48 元 、广东花开朵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资产
1,156,450.76 元,总计 11,179,179.87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 9.5%,未达到 50.00%;和光同尘净资产账面金额为 4,071,170.69 元、广州和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 1,425,856.39 元、广东花开朵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净资产 682,673.51 元,总计 6,179,700.59 元,占归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10.01%,未达到 30.00%。

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出售控股公司广东和光同尘新传媒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尹格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荷园路 2X 号 11 座 XXX 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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