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0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冰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作为大连冰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大连冰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洋科技”或“公司”)原定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1 年年
度报告》。截至目前,冰洋科技因受疫情及经营状况等影响,尚未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预计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含)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冰洋科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新时代证券作为冰洋科技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提示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后续还将持续关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进度,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纪青
联系方式:010-83561000
挂牌公司联系人:寇国东
联系方式:0411-85285999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股票存在被停牌及被终止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新时代证券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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