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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16 19:51:41 股吧网页版
佳晓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16


证券代码:830791 证券简称:佳晓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昆明佳晓自来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昆明佳晓自来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之间良好的 沟通平台,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遵循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互动原则。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五)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互动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 投资者(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其他相关机构。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 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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