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17
证 券 代 码 : 8 3 0 7 9 7 证 券 简 称 : 易 之 景 和 主 办 券 商 : 兴 业 证 券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12,033,800.00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17,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二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二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绩亏损原因
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主要为 2020 年度前的累计亏损,2021 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与 2020 年度相比上升明显,由于疫情的关系,营业额总体来说虽然还是不太理想,但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发展平稳,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
三、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主要为 2020 年度前的累计亏损。2021 年度
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各项财务经营指标较上一年度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幅,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发展平稳。公司 2021 年在外部市场突然萎缩的情况下,集中力量在专业技术设备研发上做了较大投入,公司在董事长率领下,利用自身技术研发团队,深入研发了多项波浪能新能源技术,并提出了整体解决方案,该方案经过上海科学院技术查新中心检索比对,确认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世界先进”。公司相信,随着疫情的不断好转、解除,公司在 2021 年度投入大量资金研发的技术设备,将会在未来的销售市场上取得良好成绩,使公司全面摆脱销售瓶颈。因此,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二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增收节支等有效措施逐步减少未弥补亏损的比例,尽快改善此项指标。
四、备查文件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易之景和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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