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2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0803 证券简称:新松医疗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新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徐艳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董事李晓航辞职,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拟聘任徐艳辉为公司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徐艳辉,女,1966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副研究员。1991 年 9
月至 2003 年 1 月,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任园艺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03 年 2 月至今,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任科技合作处副研究员、五级职员、副处长。现任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科技合作处副处长。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告编号:2024-003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属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徐艳辉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沈阳新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沈阳新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