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30803 证券简称:新松医疗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新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沈阳新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松医疗”)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
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选举董事会董事长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总经理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4
我们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魏宇、杨旭
2024年 9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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