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1
公告编号:2022-056
证券代码:830819 证券简称:ST致生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摘牌整理期结束暨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致生”或“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02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公司股票整理期内的具体安排及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告知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无异议,因此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9月7日起复牌,摘牌整理期为10个交易日,并于2022年9月22日终止挂牌。摘牌整理期期间,公司按时履行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于2022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每个交易日前一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2年9月21日,摘牌整理期结束,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9月22日终止挂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
公告编号:2022-056
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超过200人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三、终止挂牌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四、终止挂牌后续安排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处理股东诉求,保护股东权益。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并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投资者深表歉意。
五、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卜巩岸,电话:010-64398908。
主办券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蔡晏筠,电话:021-20328529。
六、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02号)
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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