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3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0823 证券简称:拓天节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拓天节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4 月 2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1 年 4 月 26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湖南拓天节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志龙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高红梅、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颖曜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唐招峰、上海兰迪(长沙)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司因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 01 民终 7269 号民事判决,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提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湘检民(行)监[2019]43000000377 号民事抗诉书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湖南省高级
公告编号:2021-015
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作出(2020)湘民抗 147 号民事裁定再审,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开庭。
公司与长沙广义变流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23),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06),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撤销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 0104 民初 3901 号一审判决、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湘 01 民终 7269 号维持原判的民事判决。
(五)案件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16 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湘民再 120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 01 民终
7269 号民事判决和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18)湘 0104 民初 3901 号民事判
决;二、本案发回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重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对公司经营暂无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诉讼涉及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1-015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湘民再 120 号
湖南拓天节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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