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5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0824 证券简称:华虹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股份特
定事项协议转让暨收购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陈春江、陈炳添、林契 声、李培根、陈力健与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力传感”)签 订《股权转让合同》,交易方案为:陈春江、陈炳添、林契声、李培根、陈力健将持 有的 8,750,000 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柯力传感。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6)、《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变更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4)。
本次交易双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转公司”)提出挂牌公司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
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华虹科技特定事项
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3]3351 号),2024 年 1 月 04 日公司收到中国
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交易已于 2024 年 1 月 03
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交易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4-002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陈春江 8,235,100 19.38% 6,176,325 14.53%
2 陈炳添 7,625,500 17.94% 5,719,125 13.46%
3 林契声 7,624,500 17.97% 5,718,375 13.46%
4 李培根 7,014,900 16.51% 5,261,175 12.38%
5 陈力健 4,500,000 10.59% 3,375,000 7.94%
6 柯力传感 7,500,000 17.68% 16,250,000 38.24%
合计 42,500,000 100.00% 42,500,000 100.00%
本次转让并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华虹科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3]3351 号);
(二)中国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1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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