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830824 证券简称:华虹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1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
姓名或名称:呼图壁县白杨沟丰源煤矿
投资人:孟秀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继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3、 上诉人(一审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新疆农六师煤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4、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赵世录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 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元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6、 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春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
7、 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耀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8、 一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常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9、 一审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信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经国家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022 年 1 月 14 日发布《新
疆昌吉州呼图壁县白杨沟丰源煤矿“4.10”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 “事故调查报告”)根据该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是:B4W01 回风顺槽 掘进至 1056.6m(平距)时,掘进迎头与白杨树煤矿 1 号废弃轨道上山之间的煤 柱仅有 1.8m。煤矿违章指挥、冒险组织掘进作业,在老空积水压力和掘进扰 动作用下,白杨树煤矿老空水突破有限煤柱,通过 1 号废弃轨道上山溃入丰 源煤矿 B4W01 回风顺槽,造成重大透水淹井事故。
事故间接原因包括:1、丰源煤矿:一是法律意识淡漠,拒不执行停产指 令;二是漠视透水重大风险,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三是技术工作滞后,防治水 基础薄;四是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松懈;2、白杨树煤矿:开采时将轨道 上山越界布置,进入丰源煤矿边界煤柱中;向煤炭管理部门报送虚假交换图和 闭坑资料,长期隐瞒矿井遗留的重大隐患;3、丰源煤矿业主:信发集团及农六 师煤电公司作为丰源煤矿上级公司,不重视煤矿安全工作,所设世安公司未配 齐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及人员、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临时安排 2 名煤矿技 术顾问代表世安公司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以包代管意识重,以上级 公司为非煤企业做借口,将不符合托管条件的煤矿违规托管;驻矿人员重作业 进度和巷道质量,疏于灾害治理、隐患排查整改;抢工期、赶进度,隐患未整 改完成,即督促煤矿恢复掘进施工;4、丰源煤矿承托单位:中煤建设集团、中 煤五建及新疆分公司作为丰源煤矿上级公司,管理层级多、链条长,安全管理 力度层层衰减;对丰源煤矿落实透水重大风险隐患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浮于表 面,会议要求得不到有效执行:新疆分公司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工作,未监督煤矿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审批采煤工作面设计和《防
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未及时发现和纠正丰源煤矿安全管理混乱、技术管 理薄弱、违规恢复掘进、冒险作业等问题”;5、技术服务单位:承担丰源煤矿 技术服务业务的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技术文件审批把关不严,技术资料失实。
3.1 福州华虹公司对物探成果解释未正确反映掘进面前方异常区水体性
质,将采空区积水误判为顶板砂岩裂隙水;3.2 西安研究院未全面分析老空位 置、范围、积水情况,编制的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结论与矿井实际严重不符; 3.3 北京华宇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对矿井边界煤柱技术参数选取严重失误,施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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