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0825 证券简称:和泰润佳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二、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公司
岳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
涂兴明 董监高 公司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3-024
信息披露违规
三、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3 年 4 月 27 日,和泰润佳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 2021 年度
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影响 2021 年净利润-13,606,151.22 元,调整前
2021 年净利润为 26,212,437.77 元,调整后为 12,606,286.55 元,调整比例为
-51.91%;调整影响 2021 年净资产-44,236,038.84 元,调整前 2021 年期末 净 资
产为 117,356,117.69 元,调整后 2021 年期末净资产为 73,120,078.85 元,调
整比例为-37.69%。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和泰润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岳宇、财务负责人涂兴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和泰润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岳宇、涂兴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和泰润佳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告编号:2023-024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五、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出具警示函措施高度重视,已向相关责任主体告知此事,并将组织公司董监高及股东等相关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100 号。
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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