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30841 证券简称:长牛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长牛股份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国富审字【2022】44010012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牛股份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牛股份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
公告编号:2022-005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如附注十三(11)所述,广东富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迪公司)、安徽省丰东共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东公司)、长牛股份公司子公司长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牛电气科技公司)多次沟通未能达到协议编号
CNKJ-20200721-002 约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涉及发出商品 12,604,297.69
元,合同负债 36,950,000.00 元,其他应收款 7,000,000.00 元。长牛电气科技公司未能就该事项允许我们实施监盘、函证等程序,我们无法就该事项涉及发出商品的真实性、合同负债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关资产减值情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由于长牛股份公司子公司长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黄建宏关于预付货款1,080,000.00 元存在争议,长牛电气科技公司未能允许我们实施函证等程序,我们无法就该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牛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带持续性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其审慎的态度表示理解。公司董事会保证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对于富迪公司、安徽丰东公司、江苏丰东公司涉及的合同负债
36,950,000.00 元,发出商品 12,604,297.69 元,其他应收款 7,000,000.00 元,黄建
宏涉及的合同负债 1,080,000.00 元事项,公司会尽快与上述公司及相关人员协调沟通上述事项。
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改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三、董事会意见
(一)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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