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0841 证券简称:长牛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牛股份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国富审字(2023)44010017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长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牛股份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牛股份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
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公告编号:2023-013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附注十三(3)所述,广东富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迪公司)、安徽省丰东共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东公司)、长牛股份公司子公司广东长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牛电气科技公司)多次沟通未能达到协
议编号 CNKJ-20200721-002 约定。2022 年 12 月 31 日,富迪公司向广东省佛山市
高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长牛电气科技公司返还货款 41,800,000.00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5,557,264.17 元,以及支付长牛电气科技公司弃置于富迪公司厂房的设备的场地占用费、租金滞纳金和存放保管费用共 665,217.99 元。诉讼标的金额合计为 48,022,482.16 元。另外,富迪公司诉求长牛电气科技公司归还华德
牌空压机 17 台、威尔普斯牌冷干机 21 台、申江龙牌储气罐 18 个。该案件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进行一审,但由于各方都有需要补充质证意见及书面说明,故法
院同意延期审理。截至报告出具日,该案件的庭审日期和判决日期尚未确定。由于长牛电气科技公司未能允许我们实施监盘、函证等程序,也未能就该事项的账务处理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就该事项涉及的发出商品 12,604,297.69 元、合同负债 36,950,000.00 和其他应收款 7,000,000.00 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关资产减值情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牛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公司监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带持续性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公告编号:2023-013
落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其审慎的态度表示理解,公司监事会保证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对于与广东富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涉及标的金额 48,022,482.16 元的诉讼案件,公司将会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如本次诉讼结果不利于公司,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一步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尽快消除给公司经营及财务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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