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30
证券代码:830843 证券简称:沃迪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沃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沃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上海沃
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沃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规定的情形,以及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人回避的原则;
(三)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四)书面协议的原则,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五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二章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
或劳务的交易价格。
第七条 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二)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三) 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一定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四)协议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八条 关联交易价格的管理
(一)交易双方应依据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支付。
(二)每一新年度的第一个月内,公司财务部应将新年度各项关联交易执行的基准价格报董事会备案,并将上一年度关联交易价格的执行情况以正式文件报董事会。
(三)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关联交易的产品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进行跟踪,并将变动情况报董事会备案。
(四)监事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有异议的,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的公允性出具意见。
(五)公司其他不可避免之临时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价格在确定之前,应将有关定价依据报董事会审核。董事、监事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价格发表否定意见的,公司应暂停该关联交易,在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肯定意见后方可进行该项关联交易。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第九条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下列关联交易:
预计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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