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30844 证券简称:ST 鸿远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天津市鸿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844 ST 鸿远气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由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鸿图道 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将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也不具备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
现金股利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报告、2023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9)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已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公司业务,能按时对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专业报告。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中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54,682,701.51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27,124,15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袁胜渤代表监事会将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因此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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