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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1 17:10:42 股吧网页版
万企达:中山证券关于江苏万企达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2019/12/3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31


中山证券

关于江苏万企达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山证券作为江苏万企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近期收到万企达董事会秘书王涵的通知,称其已辞去万企达董事
会秘书一职,并提供了 2018 年 12 月份至 2019 年 11 月由南京云埔锐特软件科
技有限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截图以及南京云埔锐特软件科技有限公
司于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6 月期间部分月份向其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查询
截图。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五条, 公司应当将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任职、联系方式及职业经历向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上述人员离职无人接替或因 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 事务并披露,并尽快任命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经与万企达相关
人员沟通,万企达表明董事会秘书未离职,无需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万企达 与其董事会秘书王涵就此事存在重大分歧,主办券商无法确认万企达董事会秘 书是否可以履行职责。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公司董事会秘书无法履行职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将受到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发布本提示性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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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证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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