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2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0853 证券简称:天加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苏州天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674890003Y
承诺主体名称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指定的第三方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其他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指定的第三方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摘牌事项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符合要求异议
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
承诺开始日期
函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 一个月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2
承诺履行期限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履行期届满之日止或异议股东以法律有效方式确认放
公告编号:2021-007
弃回购
二、承诺事项概况
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公司 2020 年度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取得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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