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8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0853 证券简称:天加新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苏州天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灵猴路 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2 月 2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冯春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冯春、蒋国庆、陶冉、顾帆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1)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加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加科技”)因
公告编号:2021-012
生产经营需要,2020 年度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吴江支行、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分别签署了授信或借款合同,同时公司为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因工作疏忽,公司未能及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上述公告,现予以补充审议,截止 2021 年 3月 5 日,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银行 授信/担保额度 实际使用金额 担保方式 签署日期
(万元) (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 1,000.00 500 万元+27.80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冯 2020 年 4 月 8 日
行吴江支行 万美金 春提供担保
中国银行苏州工 600.00 300.00 公司、天加包装及实际 2020 年 4 月 28 日
业园区分行 控制人冯春提供担保
中国农业银行苏 2,400.00 2,000.00 公司提供担保 2020 年 8 月 12 日
州工业园区支行
(2)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并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操作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加科技实际借款,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春、公司董事许尔建、全资子公司天加包装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借款金额 200 万元,授信额度 400 万元,目前该笔贷款已结清。现予以补充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苏州天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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