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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10 17:26:21 股吧网页版
丰海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2022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之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五月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接受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海科技”)委托,担任丰海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结合挂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挂牌公司及交易对方提供。丰海科技及交易对方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挂牌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意见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挂牌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查阅有关文件。

目录

释义......4
一、交付或者过户情况......5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的执行情
况......5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6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运营、经营业绩影响的状况......7
五、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7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7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公众公司、丰海科技、转让方 指 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速科技、标的公司 指 天津市高速公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高速科技 90.10%股权

交易对方、丰吉科技 指 广州市丰吉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 指 丰海科技向丰吉科技出售所持有的高速科技 90.10%股权

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丰吉科技有限公
《股权转让协议》 指 司关于天津市高速公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
议》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丰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之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1、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

2022 年 6 月 15 日,高速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重组的标的资
产 90.10%股权已经过户至丰吉科技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交易完成后,丰海科技不再持有高速科技股权。

2、交易对价支付

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共计 8,500 万元。
丰吉科技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2022 年 2 月、2022 年 5 月向公司实际支付股权
转让款 3,400.00 万元、2,550.00 万元及 2,550.00 万元,因此已累计支付 100%
股权转让款,未出现实质性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3、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交易对方转让价款己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丰吉科技已合法拥有标的公司的各项权益。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相关约
束措施的执行情况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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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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