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8
证券代码:830863 证券简称:瑞华天健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瑞华天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回购股份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公司更好的健康长远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未来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回购”)本次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票的目的
公司基于未来整体资本市场规划考虑,同时增强股东现金收益,优化股东财富配置,维护投资者利益,更好的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瑞华天健进行股份回购,回购完成后公司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票的方式
公司拟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
本次股份回购面向全体股东,不存在潜在回购对象,也未与特定股东就回购股份事宜进行事先沟通,亦不存在回购导致“明股实债”的情况。公司将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要约回购股份的价款。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采用固定价格的方式,回购价格为每股 3.00 元。《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原则上不应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0 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的 200%。依照该办法,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60 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为 1.57 元/股,本次回购股
份的价格为每股 3.00 元。上述价格确定原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 100 万股(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数量。
要约期限届满,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出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的,由公司按照相同比例回购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人民币,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方案有效期及具体实施方案
1、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回购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转让日;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转让日内;
(3)全国股转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份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 万股,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
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预计)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权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权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7,074,375 76.36 7,074,375 76.36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2,189,625 23.64 1,189,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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