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0873 证券简称:奥测世纪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奥测世纪(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奥测世纪(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1756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如下:
“截止报告日奥测世纪公司应收账款原值 1432.35 万元,其中:海外客户应收账款原值余额 695.22 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 48.54%。因海外客户未执行函证执行,虽然我们获取了业务订单、认证报告等替代测试资料,但我们未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海外客户应收账款余额真实性做出审计判断。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奥测世纪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公告编号:2024-013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奥测世纪(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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