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0877 证券简称:康莱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康莱宝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23 日,浙江康莱宝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5
独立董事:黄爱华、苗策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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