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830892 证券简称:海迈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泓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288,4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李敏因故请假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陈超因公务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35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n)
发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编号 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4,288,44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臻臻律师、邢志华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编号:2023-035
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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