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6
公告编号:2023-051
证券代码:830892 证券简称:海迈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泓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600,6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李敏因故请假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陈超因公务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51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李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高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高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4,600,65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小军律师、陈庆芸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公告编号:2023-051
李敏 董事 离职 2023 年 10 月 25 日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
高磊 董事 任职 2023 年 10 月 25 日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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