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7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0900 证券简称:ST 维福特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2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3-007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900 ST 维福特 2023 年 3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东台市城东新区东进大道 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公司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告编号:2023-007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22 日 13: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3816593593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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