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6 20:52:06 股吧网页版
ST维福特: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0900 证券简称:ST 维福特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900 ST 维福特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东台市城东新区东进大道 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及计划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

(五)审议《关于续聘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情况,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22 年年度决算报告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九)审议《关于董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意见出具专项说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十)审议《关于监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意见出具专项说明。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