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0900 证券简称:ST 维福特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900 ST 维福特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东台市城东新区东进大道 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及计划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
(五)审议《关于续聘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情况,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 2023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22 年年度决算报告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九)审议《关于董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意见出具专项说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十)审议《关于监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意见出具专项说明。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