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0900 证券简称:ST 维福特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公司对 2022 以前年度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调整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呈经营成果。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就公司报告期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皇嘉专审字第[2023]HJZS1042 号),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本着客观、真实、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未来公司将按照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提醒投资者关注可能影响其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皇嘉专审字第[2023]HJZS1042 号),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
会 计 信 息 。 详 见 在 全 国 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本次董事会出具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采用了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97,003,8 97,003,8
0 -
59.5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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