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2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0900 证券简称:维福特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
编号:皇嘉会审字[2024]HJ275276001 号)。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就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进行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保利意见事项段的内容
(一)固定资产减值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值 30,442,975.80 元,已累计
折旧 18,469,172.34 元,2023 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508,131.41 元,由
于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机器设备功能贬值,计提的固定资产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持续经营能力
维 福 特 公 司 2022 年 度 亏 损 -6,300,665.76 元 、 2023 年 度 亏 损
-8,744,798.12 元,累计亏损-57,650,964.37 元。维福特公司持续亏损,销售收入下降,维福特公司为减少风险,将生产重点由原材料生产转为技术输出,与下游公司合作,维福特公司销售库存材料,下游公司将原材料粉末生产功能性理疗产品,产品包括饮用水,眼镜,化妆品,服饰类,医疗器械类等。以上这些事项和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维福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
公告编号:2024-007
性。维福特公司虽然披露了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拟改善措施的可行性未做充分披露。
二、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影响措施如下:
1、在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配合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料。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提事项是严谨的 ,也是公司客观存在的。
2、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公司已采取并将陆续采取下列措施:
(1)公司将拓展业务规模,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
(2)通过多元化的资金筹集途径,确保业务经营的稳健性;
(3)对公司治理结构、人员安排进行有效调整,积极寻求合适的机会进行产业链延伸,改善公司的经营质量,有效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本着客观、真实、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未来公司将按照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公告相关信息,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提醒投资者关注可能影响其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