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8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0902 证券简称:长仪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四川长仪油气集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9 月 11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元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申请贷款暨关联
方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3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申请1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借款。借款额度、年利率、借款期限、担保事项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相关协议为准。
对于本次授信借款,公司以对外享有的 3026.58 万元应收款项对本次授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以自有的五项专利权(手自一体智能自力式调压器系统,专利号:ZL202122553560.8;远程调压控制柜,专利号:ZL202122553571.6;微型小气流换热器,专利号:ZL202123078603.8;适用于燃气过滤器的自动滤芯清洁及排污系统,专利号:ZL202010299930.7;膜片式控制阀,专利号:ZL201410684031.3)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以自有资产车间部分生产设备、吊装设备及检测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元义及其配偶闫爱阳,股东王元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公司单方获得利益的关联交易议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之规定,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故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长仪油气集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仪油气集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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