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2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0902 证券简称:长仪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四川长仪油气集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7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元义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
方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借新还旧,贷款金额为 2000 万元。借款最终额度和借款期限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
为满足银行授信要求,公司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资产为位
于乐山高新区南新路 1089 号 2 幢等 5 处的 66092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
42342.03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号:川(2018)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0023 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元义、股东王元清、周燕敏为该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借款额度、借款期限、担保等最终以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和相关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之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免于按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本议案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长仪油气集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仪油气集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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